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1、证书即将到期的学员,请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以免影响证书的换发。
2、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及换发电子证书的通知,持有“原证书”人员自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通过继续教育后在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电子证书”换证工作,逾期“原证书”将自动作废,不再办理换证事宜。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持证人员每年应完成32学时的继续教育,两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学习。
4、施工员和质量员继续教育须在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市政四个方向中选择一个进行学习。